一、提供资料(一式一份,上报资料不再退还)
(一)住院部分
1、会员身份证复印件。
2、医疗费用专用收据(发票)。(原件)
3、医疗费用结算表(医保结算单)。(原件)
4、住院病案首页。(复印件)
5、填写调查报告书(见附件)。(住院1次填写1份,按实际住院次数填写)
(二)意外伤害部分
1、会员身份证复印件。
2、住院病案首页和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。(复印件)
3、填写调查报告书(见附件)。(住院1次填写1份,按实际住院次数填写)。如因意外身故,需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。
二、理赔受理
由基层分会按照以上要求统一收取相关教职工资料,交校工会办公室。
附件:在职职工“住院+意外”互助保障活动保障事故调查报告书
校工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