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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科技大学基本建设处处务会议制度

2021年07月12日 11:41  点击:[]

为规范基建处管理工作,随时沟通各项工作情况,安排计划布置工 作,特制订本制度。 处务会是全处议事的决策会议,全处所有重要工作安排及决策须经处务会讨论决定。 

一、 会议议题 

1、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传达学习省委、省政府的重要会议、文件精神等。 

2、汇报交流工作情况,落实学校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。 

3、研究处内有关人事、工程项目、对外联络、干部和职工考核、 资金安排、材料设备采购、经济合同、工程建设中决策建议、经济技术 签证的确认、工程设计变更等。 研究基建处的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以及学校安排的专项性工作。 

4、处长、副处长、科长认为应该讨论的议题。 

5、议题由处长、副处长及科长根据工作需要书面提出,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 

6、其他需要处务会讨论、研究、决定的事项。 会议要求:处务会由处长(或由处长委托副处长)召集并主持。处务会的组成人员为处长、副处长、各科室负责人。根据工作需要,可以 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。上述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,应事先向处长 请假。处务会人员不足五分之四时,原则上不召开处务会。如遇特殊情况, 需召开处务会的应将会议议题通知未能参加人员并征求意见。综合科做好会议通知和会务工作。 

二、议题确定 

1、处务会议题由各项目负责人提出,经副处长同意,汇总到综合科由处长确定。 

2、提交处务会研究议题,应有书面和电子版材料,写明基本情况、 需研究事项、建议措施或方案等。 

3、议题材料应有项目组或科室负责人、分管副处长签字。 

三、议事程序 按照一事一议原则,议事程序如下: 

1、由提出议题的科室负责人(或项目负责人)就议题作简要介绍 与说明。 

2、与会人员根据所要研究的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,对议定事项分 别明确表示同意、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,并说明理由。 

3、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,对会议议题若有意见和建议,可以 书面形式在会前提出,由综合科在会上宣读并记录。 

4、处长在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,对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做 出决定。

四、会议时间 原则上会议一周一次,如有紧急事务或特殊原因可不定期召开。 

五、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正、副处长、科长及相关人员。 

六、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是指导并考核全处各部门工作的主要依据,每次会议需有 专人做好会议记录,会后形成会议纪要,与会人员审核后下发落实并按要求归档。 七、处务会地点 基建处会议室。 

八、会议纪律 

1、凡需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,原则上不以碰头会或其他方式替代。 

2、处务会研究的事项,涉及与会人员的利害关系,按照回避原则,参会人员应当主动回避。 

3、与会人员对会议讨论情况和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,必须严格保密,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泄密。违反者并造成不良后果的,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 本会议制度由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陕西科技大学基本建设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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