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、限额申报方式,限报2个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 本次立项建设重点支持依托各高校“双一流”建设或培育 (高职学校为“双高计划”高水平专业群),且尚未布局各级实验室的学科。所申报实验室不得与我省高校现有各级各类平台研究方向趋同。
2. 申报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,立足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,面向学科前沿,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、区域发展需求,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国内较高水平、具有明显特色优势。
3. 实验室分为理工农医和哲学社科两类。如主要依托学科为哲学社会科学,则须交叉融合理工农医类学科,且具有扎实实证研究基础。
4. 实验室必须符合《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要求的建设条件。
5. 实验室必须依托陕西高校建设,拥有独立科研实体,实行人、财、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运行机制。
6. 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,将实验室建设列入学科建设规划,在学科建设、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、研究生培养指标、自主选题研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,并提供运行经费、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。
二、申报时间及程序
(一)申报时间
1. 本次申报实行线上填报,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24年10 月17日(星期四)18:00,届时网络自动关闭,后续申报不再受理。
2. 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“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”(http://kygl.sneducloud.com/)在线填写《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,《申请书》模版可在系统首页“相关下载”一栏获取。
(二)申报程序
1. 请有申报意向的实验室负责人务必于2024年9月30日(周一)中午12:00前与科技处联系报备,获取申报账号。于10月11日(周五)中午12:00前完成线上预申报,学校将根据申报名额择优推荐。确定推荐的实验室于10月16日(周三)中午12:00前完成最终线上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 学校于10月17日审核申报材料,并于10月18日-10月22日完成公示。
3. 通过学校审核的实验室从系统中导出申报材料,10月18日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,统一办理用印申请,10月22日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,签字盖章后由推荐高校报送至指定地点。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1. 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,确保客观反映实际情况。《申请书》文字表述真实准确,附件材料有力支撑《申请书》填报内容,真实可靠、充分完备、清晰可见。申请材料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遵守学术诚信,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。如发现材料存在不实或伪造等情况,即取消参评资格。《申请书》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 100 页纸。纸质申报材料须由系统生成(带“正式申报材料”水印字样)。《申请书》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,无需另加封皮,一式7份。
2. 各申报高校要高度重视,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,认真梳理现有科研平台,加强组织谋划,体现有组织科研,避免盲目申报、重复建设。
3. 依托高校要根据学科建设需求和《管理办法》要求择优推荐,拟推荐申报的实验室须在学校公示 5 天。公示内容包含实验室名称、负责人、核心成员和主要研究方向等方面。公示期满,无异议或异议已妥善解决再次公示无异议的实验室方可推荐申报。
4. 依托高校要严格把关,确保申报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,并应作出对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的政策和条件保障承诺。
科技处联系电话:89872717
联系人:张露颖
附件:《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
科技处
2024年9月20日